骇人视听:从典故到现代应用
骇人视听:从典故到现代应用
典故与出处
“骇人视听”一词源于中国古代,典故出自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“视听不逾宫,骇人听闻。”这句话的意思是说,视觉和听觉的范围不应超出宫廷,以免惊吓到他人。这里的“骇”指的是惊吓、震惊,而“视听”则指的是视觉和听觉。
意思
“骇人视听”在现代汉语中通常用来形容某些事情或言论过于耸人听闻,令人感到震惊或难以置信。它强调的是一种夸张、夸大其词的表达方式,往往带有负面评价,意在批评某些信息的真实性或合理性。
应用场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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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报道:在新闻媒体中,常常会用到“骇人视听”来形容一些耸人听闻的标题或内容。例如,“某地发生骇人视听的凶杀案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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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宣传:一些广告为了吸引眼球,可能会使用夸张的语言或图像,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或震惊,这时也可以用“骇人视听”来形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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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作品:在小说、电影等文学作品中,作者为了营造悬疑或恐怖氛围,可能会使用骇人视听的描述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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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交媒体:在社交网络上,某些用户为了博取关注,可能会发布一些夸张或虚假的信息,引起公众的关注和讨论。
相关话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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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真实性:在信息爆炸的时代,如何辨别信息的真伪成为了一个重要话题。“骇人视听”的信息往往容易误导公众,影响社会舆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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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体责任:媒体作为信息的传播者,如何在吸引受众的同时保持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,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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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影响:长期接触骇人视听的信息可能会对人的心理健康产生负面影响,导致焦虑、恐慌等情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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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与道德:在中国,发布虚假信息或夸大事实的行为可能触犯法律,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法规对网络信息的真实性有明确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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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差异:不同文化对“骇人视听”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不同。在一些文化中,夸张的表达方式可能被视为一种艺术或娱乐形式,而在另一些文化中则可能被视为不负责任。
总的来说,“骇人视听”不仅是一个语言现象,更反映了社会信息传播中的复杂性和多样性。通过了解其典故和应用场景,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现代信息环境中的各种挑战,促进信息的健康传播。